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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工作事务办理流程
2015-12-31 11:03  

勤工助学工作事务办理流程

一、参与勤工助学报名流程

1.学生本人携带校园一卡通前往勤工助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地点:研修中心219室)登记,报名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并加入中心QQ群号、关注中心微信公众账号。

2.中心负责通过短信、微信、QQ等渠道向已登记的学生发送家教及各种兼职的信息。

3.学生接收到相关信息后,选择相应的家教或兼职进行报名。

4.中心根据用人单位(个人)的要求,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初选,并报送用人单位(个人)。

5.用人单位(个人)经筛选,确定最终名单,并通知中心。

6.中心接到通知后,将工作时间、地点、联络人及注意事项通过短信、微信、QQ等渠道通知到应聘成功的每位学生。

二、兼职岗位设置

1.校内兼职岗位设置:校内兼职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两类。

1)固定岗位:每学期开学之初,中心会向各学院分配兼职岗位的名额;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再安排兼职岗位,学生可在学院学工办报名参加兼职岗位即可。

2)临时岗位:每学期,学校内部分机关处(室)临时需要少量勤工助学岗位,中心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告知需要参加兼职的学生,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

2.校外兼职岗位:

1)校外部分事(企)业单位,前来我中心招聘兼职学生,须首先在中心进行登记。

2)中心对招聘单位(个人)的资质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后,中心在短信、微信、QQ上发布相应的招聘信息。

4)兼职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报名选择参加兼职工作。

三、家教兼职

1.需要做家教兼职的学生在中心登记后,中心负责向其介绍家教工作。

2.兼职学生经用人单位(个人)面试合格后正式上岗。

3.需要做家教的学生如经面试三次均不合格,可参加中心提供的免费培训服务。届时,中心将定期举办讲座、座谈会、交流会等为家教学生提供培训,以提高技能,交流经验。

4.经培训合格的学生,可再接受家教工作。

四、其他兼职

1.需要做兼职的学生在中心登记后,中心负责向其介绍兼职工作。兼职学生经用人单位(个人)面试合格后正式上岗。

2.中心将根据兼职业务,定期为兼职学生举办培训讲座。

3.兼职学生在校内、外工作中的表现,将受到用人单位(个人)的监督。兼职结束后,用人单位(个人)将用人情况反馈给中心;同时,中心也会不定期抽查兼职学生的表现,并作出相应处理。

五、领取勤工助学工资

1.结束勤工助学工作后当月,学生须将学号、姓名在中心备案。

2.经勤工助学发放的工资经网银,通过学号关联的建行卡,发放至学生账户中。

3.非勤工助学中心发放兼职工作的工资,发放方式须与用人单位(个人)协商。用人单位(个人)可通过现金、直接打卡等形式发放至学生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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