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数学科学学院开展推优工作相关问题的补充:
一、二次推优:
二次推优为部分推优。具体程序如下:
² 当第一次推优结束,若所推人数少于候选人数的20%时,进行二次推优。
² 二次推优候选人从(本次所有候选人)—(第一轮推优成功候选人) 中产生
² 第二轮所投人数(选票上要写的人数)=2*(班级总候选人*20%—第一轮推优成功同学)
² 第二轮选的人数(二次推优当选人数)=二次推优所投人数的一半
例如:(推优的程序)<四舍五入原则>
1、假定班级有49名团员,出席人数大于等于49*80%=39(假设是44人),推优候选人(除去不符合条件的)假定还剩43人,那么我们应该投的是43*40%=17人(也就是说,每张选票上最多只能写17人,否则作废),最终推优成功的是大于等于43*20%=9人
判断条件:大于等于44*60%=26票
①若大于等于9人满足判断条件,成功,结束
②若小于9人满足判断条件(假设有7人满足判断条件,那么这7人成功被推选出),进行第二次投票
2、那么我们应该投的是2*(9—7)=4人(选票上最多写4人),最终要的是4/2=2人
判断条件:大于等于44*60%=26票
①若大于等于2人满足判断条件,则按票数高低,取前2位,成功,结束
②若小于2人满足判断条件(假设有1人满足判断条件,那么这1人也成功被推选出)进行第三次投票
…………………………
3、最后推优成功的人数为第一轮第二轮……相加结果,最终一定满足条件大于等于43*20%=9人(若进行大于等于2次推优,则推优人数一定为9人)
(注意:票数满足条件是60%乘以参加本次推优活动的所有团员数,不是候选人数)
以上为投票运算步骤;
另针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1. 推优候选人=申请入党人总数—有挂科—作弊—大学前期推优成功(不论党课是否通过)—党员人数
注:团支部进行推优工作,相应党支部负责确定积极分子;
以后推优时间统一写为第二学期3月15日、第一学期9月15日;
2. 申请人整理资料中有一项:“是否为积极分子,党课次数”。指的是高中的情况,因为有的同学高中就是积极分子,但大学会重新考虑,所以还要参加重新推优;只要按照上面公式计算即可。
3. 本学期学院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以及宿舍卫生检查制度,其中关于考勤部分:从上学期开始截止到推优时止累计旷课达10学时者不能参加本学期推优;宿舍卫生部分:从上学期开始截止到推优时止宿舍内有违纪现象者不能参加本学期推优;
4. 下班党员:请与各支部申请人组长联系;
5、高中的积极分子还要重新参加推优
6、若不及格课程已重修完成,则也可以参加推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