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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
2015-12-31 09:24  

天津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第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教卫工委的要求和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正确分析了高校党建工作的形势,总结交流了党建工作的经验,提出了今后高校党建工作的任务,特别强调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在我校学生中发展党员的重大战略意义。指出切实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是我们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的迫切需要,是高等学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大举措。为此,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我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既充分肯定成绩,总结好经验,又要正确看待存在的不足,加倍努力工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我校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再一次实现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第十二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我校党建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积极而慎重的态度切实抓好青年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力争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使我校在校学生中党员比例超过12%(其中本科生中的学生党员数量实现翻番,达到15%,研究生中党员比例超过50%),入党申请人比例超过60%。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班级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以后,再经过一至两年的努力,使我校学生党员、申请人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幅度的提高。

     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1.注重培养教育环节,把学生党建工作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有效途径。要更加充分利用校、院、党支部(党小组)三级教育网络和党、政、团综合教育体系,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通过入党前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端正入党动机;通过入党的严格程序和仪式,使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得到升华;通过入党后严格的组织生活和党的优良作风的熏陶,使学生党员政治上和思想上更加成熟;通过积极引导他们投身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到自己所学专业领域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实践,深入了解党情、国情、民情,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明确积极慎重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党员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既要以极端的热忱培养和吸收最大多数的优秀青年学生到党的组织中来,又要以极端负责任的态度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又要加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力度,使学生党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明显提高。

     3.做好薄弱环节方面的工作。

     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坚持规范工作程序,保持学生党员发展数量、质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学生党员总体数量依然偏少,结构不够合理、发展工作还不够平衡等方面的问题,今后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把高中阶段的培养与大学阶段的培养衔接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实现一年级发展党员的工作目标;

     二是要把握好发展工作节奏,做到一年级稳步发展,二年级积极发展,三、四年级加快发展;

     三是在对学生党员发展标准的把握上,统筹协调综合素质,政治思想水平,学习成绩等方面的要求;

     四是要大力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

     五是进一步扩大学生党建工作的空间和领域。学生党建工作,既要深入主要教学区,又要深入学生社团、宿舍、互联网等学生活动相对集中的领域。在教育培养方面,既要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又要对广大青年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4.加强校、院两级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学校、学院两级党校要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学校党校要进一步做好预备党员、党员的培训工作,搞好网上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的熔炉和阵地作用;要指导和帮助学院二级党校规范好党课教育的师资配备、课程设置、教材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的工作;要努力探索学院二级党校学生党建工作创新机制和途径。力争经过一至两年的努力,把党课教育纳入学校选修课范畴。

     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保障。继续贯彻执行校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程》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申请人定期学习、党员助理班主任制度、发展对象两级预审制度、学生党员监督台制度等,以及组织发展工作的民主监督、考核评估等做法。建立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定期培训制度。组织部、学工部、党校要定期研究培训工作,制定针对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务人事秘书、组织员的培训计划。使培训成为我校从事学生党建工作者学习领会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最新部署,交流学生党建工作的最新进展,推广好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

     6.不断创新学生党支部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注意掌握学生的政治思想状况,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学生的思想情况。要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创新,把支部活动与学校的发展改革相结合,与学院的中心工作相结合。每年要与教师党支部联手开展一至两次活动。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互助活动、实践活动、科技活动,公益活动,调动学生党员的积极性,提高支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注意进一步发挥好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党支部的作用。

     7.始终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和教育作为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预备党员转正须经学校党校培养制度,并在全校基层党组织中推广学生党员发展后的继续培养教育制度,如:组织监督制度、党员(预备党员)向党组织汇报制度、党员(预备党员)自学政治理论制度、党员(预备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要适时开展党的先进性的教育活动,把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始终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中,激励学生党员在学生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8.加大学生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学校党委将对学生党建工作的评比表彰,组织员队伍的建设,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申请人的培养教育等方面的工作予以更大的经费支持,各学院也要对学生党建工作加大投入和支持。

     9.增设学生党建工作岗,进一步充实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力量。

     四、切实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

     1.建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书记为组长,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书记为副组长,组织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处、团委、党校、关工委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门研究学生党建工作。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建的有效机制。

     2.建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责任机制。有学生的基层党组织,近期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具体措施。各基层党组织今后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和调整发展计划,分析、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3.加强考核评估和评比表彰。以实施基层党委、党总支、支部考核评估工作为契机,把各级组织完成年度学生党员发展的计划、学生党建工作目标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对学生党建工作的导向作用、督促作用和评价作用。在考核的基础上,定期进行评比,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4.配备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支部书记。有条件的基层党委、总支副书记要亲自兼任学生支部书记。学生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除专职党务干部、学生办公室主任可以担任外,要创造条件鼓励任课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也可以选配研究生党员或个别党龄相对较长,政治素质过硬的学生党员尝试做这方面的工作,完善与丰富以学生为主做好学生党建工作的途径。

     5.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关工委的综合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环境和氛围,鼓励两课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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