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实验室安全管理 >> 正文
天津师范大学数学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2022-07-22 17:13  

一、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1、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包括年度经费使用计划,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等),并组织计划的实施,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2、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确定本室在编人员的工作职责与任务。  

3、组织好本室的环境保护、技术安全及卫生工作。  

4、负责建立实验室工作档案(包括实验项目档案、实验室工作日志等)。  

6、完成各项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实验室教师责任制  

1、负责指导学生实验课,保证教学质量。  

2、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设计实验方案。  

3、实验教师在实验辅导期间均不准脱岗,要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实验教师负责学生的实验考勤,每次课认真填写上机记录。  

三、实验室分室责任制  

1、实验室各分室设专人负责,其职责为:保证试验室安全运行;保持实验室整洁;维护软硬件工作环境,确保在实验室中的教学正常进行。  

2、各分室值班人员每天负责上电、断电,记录设备使用情况与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要及时登记故障现象,产生故障的原因等情况。  

3、组织好本室仪器设备建帐建卡以及日常的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修理等工作,保证帐、卡、物相符,提高在用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年使用机时达到定额标准。  

4、每次课后要检查机器设备,记录好实验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对于出现的软件故障,及时维护、修复,保持机器良好运行。认真填写好工作日志。  

5、实行坐班制度,有事要请假。  

6、做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安全卫生以及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7、每周由勤工俭学的学生彻底打扫卫生两次,包括机器、工作台、地面、门窗等。平常要随时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数学实验室    

                                              20227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邮政编码:300387 | 电话:022-23766364| 管理员:数科院